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于2023年10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0号),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此次债券名称变更源于分期发行的惯例调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原申报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调整为更具针对性的科技创新主题债券名称。长江证券强调,名称变更不影响已签署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承销协议、法律意见书等将继续适用于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丰富长江证券的融资渠道,支持其科技创新相关业务布局。市场分析认为,此类专项债券的推出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科技领域,符合当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
(注:文中未提及具体利率、发行时间等细节,后续进展需关注公司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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