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2025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近五年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据介绍,2024年,全区法院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司法改革创新,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为守护自治区生态优势、服务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自治区法院通过严惩环境资源犯罪、保障群众环境民事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职以及加强公益诉讼审判,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推动形成“惩治+修复”综合治理模式,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其中,梧州麦某某等23人非法捕捞案入选“中国渔政亮剑2023”典型案例;桂林晋某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列为旅游纠纷典型案例。
各级法院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助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绿色建设,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件、破坏资源犯罪案件4件。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制定发出21份司法建议并获100%反馈,探索“林(田、河、湖)长制”+“法官进网格”联合巡查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报告,形成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聚焦资源禀赋,各级法院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自治区法院深化漓江、珠江流域司法协作,与广东、云南、贵州等省建立流域协同保护机制,发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年—2023年)》。海洋和红树林保护成效突出,与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全区法院3个案例入选粤闽桂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森林资源保护和陆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贺州市法院创新“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模式,以认购碳汇赔偿替代修复受损森林生态环境。
此外,自治区不断创新审判机制,提升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效能。全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优化“三审合一”模式,柳州、梧州等地法院选任专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依托“数字漓江”智慧平台、14个生态修复基地及跨省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人民法庭或者巡回办案点建设,前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阵地。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巡回审判、模拟庭审等形式,普及环保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