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四川省纪委监委6月10日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孝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罗孝廉(资料图)经查,罗孝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友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放贷收息,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装修房屋未全额支付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环保重大事项中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浪费;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补助资金申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孝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孝廉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遂宁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13日消息,罗孝廉被查。
官方简历显示,罗孝廉,男,汉族,1965年6月生,四川遂宁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罗孝廉早年先后在遂宁县文管所、遂宁市博物馆、市文化局工作,后历任教卫科副科长、秘书二科科长,遂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1年开始,他历任遂宁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市经信委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16年9月,罗孝廉任遂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1年9月任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至被查。
2022年,遂宁市对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严重缺失监管问题,罗孝廉被诫勉处理。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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