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6月8日19点59分,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沿南崔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沂源县南崔路燕崖镇胡围村路口处时,将由南向北推行电动车横过道路的行人撞倒,造成行人在事故现场死亡,事发后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经过勘察,现场除刹车痕迹外,并无其他有效线索。据目击者讲述:肇事者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但车牌及车身颜色均不详。民警根据沿线道路的监控循迹追踪,经过2个多小时的摸排,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于6月9日0时45分在燕崖镇某村将嫌疑人在其家中抓获。经民警现场吹测,该名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并且存在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肇事驾驶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后驾驶容易伤及无辜,夺走了许多人宝贵的生命,其危害妇孺皆知,实属害人害己!
发生事故后的第一时间,我们应该在保护好现场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20对伤员进行救治、并迅速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沂源交警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逃不掉,只会加重自己所承担的后果。
来源:掌上沂源、沂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