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在“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中,再次展现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强大合力。此次行动中,莲湖法院执行局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及当地派出所紧密配合,成功扣押了一辆涉案关键车辆,有效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白云公司(化名)与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蒋卫鹏在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名下关键车辆对案件执行至关重要,但该车辆却杳无音讯。
6月3日,莲湖法院执行干警蒋卫鹏接到该涉案车辆出现在甘肃省天水市的财产线索,在向执行局领导请示汇报后,遂立即带领执行团队奔赴现场。
次日上午,执行法官在秦州区法院法警的协助下,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前往高山车行(化名)对登记在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一辆轿车实施扣押。执行人员抵达现场后,案外人高山车行经营者声称其长期占有使用该车辆,并以与王某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不仅拒不交还车辆钥匙、故意锁闭车辆,还采取封堵车行通道等过激方式阻挠执法,期间态度强硬并伴有激烈言辞冲突。执行法官多次出示执行裁定书、告知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高山车行仍拒不配合,并聚集多人围堵,现场秩序一度陷入僵局。
为顺利完成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当即联系辖区派出所。警方到达后,对案外人进行法律警示,明确其行为已涉嫌妨碍司法执行。在法警与民警的协同配合下,案外人这才打开了车门,执行法官完成车况查验、登记封存等手续。最终,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至秦州区法院停车场。但当执行干警要将车辆开回莲湖法院执行局时,案外人态度强硬,拒不交出车钥匙,执行干警经过2个小时的不断交涉和释法明理,告知过程其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案外人最终选择配合执行。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各地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每一份生效裁判都能得到切实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