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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6月9日电(记者沈寅飞)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建立“中央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规划+企业规划”的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中央企业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履行使命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程序、强化执行、统筹联动,《办法》着力构建全流程、能监测、可评估的规划管理体系,为国资央企未来发展明确了方向。
明确国资央企整体发展方向
据了解,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以部门规章形式印发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 第10号),为规范中央企业规划编制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由于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中央企业自身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规划引领提出了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规划工作更好服务央企改革发展。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国资委系统总结多年来中央企业规划管理工作经验,多轮次征求中央企业、有关专家学者意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充分沟通,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
该《办法》共分6章39条,包括总则、发展规划管理机制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发展规划执行、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以及附则等内容。
相较与早前颁布的10号令,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通过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程序、强化执行、统筹联动,着力构建全流程、能监测、可评估的规划管理体系。具体体现为三个“更加突出”:
一是更加突出产业导向。建立“中央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规划+企业规划”的三级规划体系,将产业优化调整作为三级规划的重点内容,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二是更加突出闭环管理。完善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两个层面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规划全链条、全过程、全级次监管。比如,编制阶段,“一企一策”审核企业规划,指导企业贯通承接国家、行业及国资央企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形成规划体系合力。执行阶段,构建“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机制,将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和推动落实。
三是更加突出刚性约束。加强制度执行硬约束,将发展规划作为中央企业投资监管、财务预算、资本经营预算、专业化整合、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规划执行中发现的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发展质量低下等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周丽莎认为,《办法》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国资央企的整体发展方向,为中央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战略指引,确保所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通过三级规划体系,国资央企能够更加精准地配置资源,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在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办法》强调要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突出产业导向,引导中央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周丽莎说。
或迎来一场大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办法》在总则中明确,发展规划是指中央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是企业的发展纲领,强调中央企业是发展规划的制定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并对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开展规划管理的权责界限等作出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国资央企改革已进行多年,但有些顽疾仍然存在,而时间长了容易出现拖沓应付的状态,导致相关领域在实际改革中停滞不前。
《办法》的出台成为加强出资人监管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中央企业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落地的顶层制度安排。通过建立三级规划体系和完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国务院国资委能够更加有效地对中央企业的发展规划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专家李锦认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做好“十五五”规划,“十五五”规划就是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问题,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得正面应对这个问题。为切实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制度执行硬约束,《办法》将发展规划作为中央企业投资监管、财务预算、资本经营预算、专业化整合、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强调要发现问题及时矫正纠偏。
根据《办法》,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求,对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等进行分解,形成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同时,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发展规划与投资、预算、考核等衔接机制,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绩效分解,作为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年度考核依据。
“一个下属单位如果未按集团规划开展业务、投资方向偏离,未来可能会在资本预算、资金安排、甚至领导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而某些岗位原本模糊,现在得明确年度计划、落实路径、执行节点,一旦偏差,就会被红线处理。从发展随意松散,变成每步都需上账对表,这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是一次实打实的压力加码。”李锦说。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将依据企业战略使命、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安排和企业主责主业,对企业发展规划实施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合议会商,委托外部专家论证评审。
李锦认为,调整经济布局结构并做好“十五五规划”是个硬碰硬的事情,这对每个央企、每个二级公司和每个部门都是一场大考。《办法》的实施将对中央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它将促使企业更加注重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它将推动企业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结合“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各项工作,抓好《办法》出台后续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发展规划闭环管理制度体系,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制度,科学编制规划,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编辑:刘润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