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尹训银)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消费者协会聚焦区域性、行业性痛点难点问题,日前组织召开了预付式消费法律座谈会,并对调研过程中收集的22份合同样本进行了法律风险点评,逐步探索构建一揽子治理方案,精准破题预付式消费痼疾,打造长效化、可复制的预付式消费治理“威海模式”。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等诸多行业蓬勃发展,深度融入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该模式具有市场覆盖面广、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等特点,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目前已成为消费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的焦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座谈会现场。尹训银/摄顽疾根深蒂固
受大环境影响,经营者通过预付费形成的资金池运作,以此抵御经营风险、抢占市场先机、加速规模扩张并反哺服务升级,构建起“以预付养运营”的生存逻辑。但与此同时,房租、人力、设备成本过高,叠加消费市场趋紧、消费意愿保守,使得经营者往往入不敷出,被迫关门停业。据某早教机构负责人反映,2019年底其投资建设的新校区尚未投入运营即资金流断裂,在此期间,该机构不仅需承担老校区房租、员工基本工资和保险、设备损耗折旧等成本费用,还需将消费者尚未消费的预付金额全额退还,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分期退款并支付利息,导致偿债成本远超原始负债,陷入“经营停滞——退费压力——成本攀升”的恶性循环。另有某健身机构负责人表示,部分经营者在装修阶段即启动预售卡模式,通过“低价年卡”甚至“三年卡”“五年卡”快速回笼资金,但因后续运营能力不足引发大规模闭店。
预付式消费频频“爆雷”,不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信心受挫,更引发了一系列市场治理问题。威海市2024年预付式消费维权诉求量破万,2025年仍缓速增长,群体性投诉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市场稳定和消费活力的潜在隐患。某餐饮经营者认为,当违规商家通过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手段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时,诚信经营者反而因坚守合规成本陷入竞争劣势。
当前,我国预付式消费监管体系存在短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仅针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出现倒闭、跑路、携款失联的预付式经营主体却多为不受《办法》制约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行政机关处置存在滞后性,当接到投诉举报时,往往经营者已经闭店跑路,消费者的预付款很难追回。此外,当前缺乏专业化、智能化技术监管手段,难以实现预付式消费全流程风险监测,无法有效保障商家履约和预付款安全。
针对以上情况,威海市先行探索资金存管模式。2021年,威海市搭建了全国首个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威海预付保”,致力于打破预付式消费信息壁垒,对预付资金进行存管,挤压不安全、不规范预付式消费活动的空间。但该平台在推广过程中遭遇显著阻力,经营者入驻不积极。究其原因,“威海预付保”要求将预付款冻结于特定存管账户,商家须按履约进度逐笔提现,导致其丧失了资金池腾挪空间,形成“合规成本高于违规收益”的逆向推力,最终削弱了平台吸引力和运行活力。
新规带来新机遇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张玉涛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继出台,创设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单方解约权,细化了格式条款无效情形、预付式资金退还计算规则等,构建起从合同订立到纠纷解决的闭环保障机制,推动实现了预付式消费纠纷法治化化解。”
今年以来,威海市消协围绕《消保条例》相关条款,针对投诉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性调研,实地走访106户经营者,深入了解经营资质、场地租赁方式、合同文本内容以及退转卡情况。以《解释》出台为契机,联合法律专家、监管部门依托媒体矩阵打造预付式消费宣传教育、风险警示系列专栏,围绕《解释》中“无理由退款权”“格式条款无效情形”“预付款返还规则”等新规公开发布解读文章;深入商圈、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费场所,发放《消保条例》《解释》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
近日,威海市消协组织召开预付式消费法律座谈会,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利民、山东业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倩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雨等应邀参会,对调研过程中收集的22份合同样本进行了法律风险点评,并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应当特别关注经营者排除消费者“合同解除权”“遗失消费卡补办权”、限制消费者“转让权”,以及其他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王倩明表示,《解释》对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认定、霸王条款、转让预付卡、预付款返还等热点问题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从现有的合同样本中,可以发现诸多违反《解释》的情况。例如,某汽车保养服务合同“专车专用,不能转让及赠送”、某健身服务合同“转卡后,被转让会员不允许再办理停卡、转卡、退卡业务”,这些条款均属于霸王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特别是基于健身服务的特殊性考虑,经营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解释》规定的消费者基于“健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情形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同时,《解释》确立的预付款返还计算标准兼具法律严谨性与实践操作性,为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退款金额争议提供了可量化的裁量尺度。如某早教机构服务合同中“已上过全期一半以上课程,或有效期超过二分之一的,恕不退还任何费用”的格式条款违反了《解释》规定,其单方面设置退款门槛,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张雨认为,有关部门可以从提升合同合规性着手,通过设置示范条款、制定示范文本等方式,将失衡的权利纠正、将遗漏的权利补充,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促进预付式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勇涉监管深水区
威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威海市预付式消费监管工作机制》,以“全领域覆盖、全链条监管、全主体参与”为核心理念,构建起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管网络。“一方面,将教育、商务、体育等重点领域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梳理细化了20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动各区市、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另一方面,部署全面摸排掌握底数、严格加强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重点工作,推行加快制定合同范本、开展经营者信息公示、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等举措,改变以往‘重投诉举报处置、轻日常监督管理’的监管模式,为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筑牢制度防火墙。”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协会长梁明向记者介绍,“对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而言,如何打破预付式消费‘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成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更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民生关切。我们通过协同监管、维权共治和助企纾困,构建‘监管有成效、权益有保障、信用有约束’的预付消费新生态。”
摸清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底数,针对各预付式消费领域特点分门别类制定推广合同范本,定期检查经营者租赁期限公示、合同签订、合同条款设置等经营风险事项,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经营者落实整改,从源头封堵霸王条款生存空间。
统一设计公示标识,指导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租赁期限等信息进行公示,便于消费者选择安全放心的商家进行预付式消费;从预付式消费投诉集中、欠缴房租物业费、拖欠员工工资等方面对商家经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问题商家风险预警,定期推送问题商家名单,提示行政审批部门审慎受理涉事的经营主体注销、变更等申请。
各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做好纠纷处置工作,协同应对规模性预付式消费纠纷,全面研判涉及人数、资金金额,及时与当事人共同协商退费或转课方案,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损失;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作用,探索开展支持消费者民事诉讼工作,助力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质性救济。
深入实施“政银携手 共助小微”“个体工商户金融育苗”行动,联合金融机构做好助企融资工作,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危纾困,切实降低停业跑路风险,引领倡导全行业共建共享放心、满意的预付式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