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银春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新形势下,兵团如何持续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政务服务助企纾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截至2024年底,兵团辖区登记在册经营主体28.19万户,同比增长6.82%;民营经济登记在册经营主体26.38万户,约占经营主体数量总量的93.58%。其中,私营企业6.15万户,个体工商户20.23万户,同比分别增长8.82%、6.45%。兵团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贡献日益突出,已成为推动兵团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同时,兵团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市场准入壁垒、融资和人才困境、创新动能不足等现实挑战。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新形势下,兵团如何持续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政务服务助企纾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当前,兵地间及一些行业间仍存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需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一方面,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另一方面,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重点清理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的歧视性条款,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兵地合作共建产业园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要素支撑体系,摆脱融资和人才困境
民营企业存在人才引进困难、人才培养脱节、留存不易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支撑体系。在摆脱融资困境方面,坚决落实国家纾困惠企政策,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以市场的方式摆脱融资困境,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通过核心企业与担保公司、银行共同绑定,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等,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积极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摆脱人才困境方面,建立人才资格互认机制,实施人才柔性流动,民营企业可以聘用在科研院所工作的人才;利用好对口援疆政策,援疆人才可以到民营企业工作,享受同等待遇;大力支持职业院校为企业定向培养实用型人才。
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破解创新动力不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民营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经营主体,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贡献者,只有充分激发其发展内生动力,才能在探索未知和赢得竞争中保持战略主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进”的动能。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需要适宜的外部因素来促进,进而调动企业统筹内部资源因素推动创新。一是营造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氛围。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二是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接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平台,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支持企业建立技术防护体系。三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通过产业创新发展基金、财政税收政策等支持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培育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企业合法权益。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是我们自己人”要求相关公务人员光明磊落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民营企业家无负担与公务人员交流;“是我们自己人”要求公务人员了解民营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实现这些,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关键。一是制定政商交往的负面清单。通过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与企业的交往界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涉企检查事项清单。二是强化市场准入与产权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市场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快速通道,降低中小企业维权成本。三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方面,构建多维度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领域(如行政审批、土地出让)的专项监督,利用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异常交易行为;建立涉企信访举报分类快速处置机制,对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管理漏洞。另一方面,推动政务公开、司法透明,涉企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招标等信息全流程公开,减少“暗箱操作”空间。四是完善政企协商长效机制,畅通诉求表达。一方面,将民营企业家纳入人大、政协及涉企政策制定委员会,确保其参与权与话语权;另一方面,建立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或调研会机制,多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重大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给民营企业留足适应时间。
(作者单位:兵团党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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