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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6月6日讯(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人社系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12条措施”),聚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从业人员创业转型、加强从业人员稳就业帮扶、强化失业风险监测防控等4个维度推出12条举措,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要素对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聚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12条措施”一方面明确提出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另一方面继续加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支持,鼓励外经外贸等出口行业市场主体吸纳青年群体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进一步优化完善“青岗贷”政策措施,强化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其中,小微企业单户最高授信额度提高至5000万元,个人授信额度最高至1000万元。
“12条措施”鼓励外经外贸等出口行业从业人员创业转型,对从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按规定将给予最高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创业者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者可申请最高99万元,均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此外,“12条措施”还提出加强从业人员稳就业帮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或失业人员分别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加强灵活就业政策支持,给予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补贴500元,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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