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根据有关报道,陕西省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制度实行以来,有的被处罚企业对信用修复工作重视不够,造成信用修复不及时,对后续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了“双书同达”机制,要求各下属执法单位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主动告知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流程、内容、要求等事项,提醒和帮助失信企业尽快纠正错误,及时修复信用,降低失信成本,合规健康发展。
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并通过信息共享,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强约束。生态环境领域因为专业性强等原因,往往成为失信高发区,给企业带来不少困扰。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急企业之所急,换位思考,谋划在先,在执行行政处罚时,主动告知企业伴生的其他负面影响,指导其尽快改正错误,少走弯路,这种服务意识和工作方法是值得推广的。
行政管理部门最清楚业务是怎么流转、衔接的,应该把相近业务关联起来,一次性告知企业,使企业了解事情的起点和终点,从而合理安排工作节奏,把握办成事的主动权。如果延续“各管一段或一块”的老模式,企业在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之间打转转,既耽误时间,增加企业成本,也不利于政府部门的作风建设。
生态环境是技术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对企业存在的瑕疵不能简单地说不行,而是要深入分析其根源,寻找把“不行”变成“可行”的路径。总体上,生态环境方面的投入只是总投资的小部分,一般不会因为局部问题而全盘否定,要坐下来和企业一起想办法打通堵点,不断壮大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