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3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名),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初始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该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万股调整为1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62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张微女士、夏春媛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6月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3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张微女士、夏春媛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合理设置经营管理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2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03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6日,首次授予价格:4.0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3元/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3元/股。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62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9人
4、授予价格:4.0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外,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2025年6月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3元/股。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公司于2025年6月6日首次授予的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337.40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满足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授予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6日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4.03元/股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620万股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620万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初始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该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万股调整为1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620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上一篇:我国成功发射
卫星互联网低轨卫星
下一篇:看古代科举考试如何阅卷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