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总经理薛晓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总经理薛晓民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6日-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58%)。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薛晓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薛晓民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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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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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上表部分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薛晓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并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薛晓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薛晓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