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同德化工(维权)(002360)发布关于广东宏大(002683)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云升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进展。原告广东宏大认定的涉案金额暂合计为1200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宏大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69万元。
2023年8月30日,广东宏大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拟以2亿元将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东宏大。公司与实控人张云升分别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和个人连带保证。此外,广东宏大支付了1.2亿元保证金。
公司在签署框架协议一周内,单方向广东宏大发出终止框架协议的通知,在广东宏大明确告知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单方提出终止后又与案外第三人就框架协议项下同蒙公司 100%股权另行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因此获得巨大收益。 公司单方终止框架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行为构成违约,按照约定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且广东宏大有权依据合同行使质权并要求张云升承担担保责任。
2025年一季度,同德化工实现收入1.12亿元,归母净利润103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