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 吉林金融监管局5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吉金罚决字〔2025〕94-104号)显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孙婷(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零售主管行长)、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橡树湾支行、吕吉广(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橡树湾支行零售主管行长)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允许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橡树湾支行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对孙婷、吕吉广处以警告。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崔小刚(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理财经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葛洺彤(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理财经理)、任萍(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理财经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城支行、曲天威(时任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城支行零售部经理)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代客操作购买保险产品。
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城支行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对崔小刚、葛洺彤、任萍、曲天威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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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