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上市公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
股份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拥有权益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书中含义如下: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有差异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北证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吉林省金控集团改革方案》,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林信托股权作价增资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林信托股权比例增加至62.11%,成为吉林信托控股股东,导致其在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因其他原因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东北证券股份,东北证券均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北证券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北证券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股权结构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中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北证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北证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志伟
2025年6月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志伟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