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办公(688111)公告称拟现金收购子公司数科网维31.98%的剩余全部股权。《财中社》注意到,2024年,数科网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0万元,与5年前相比仅增长6.37%,但估值却增长98.45%。
另外,金山办公与数科网维前股东冠群股份间存在著作权纠纷,冠群股份称公司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OFD软件构成侵权,并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1.50亿元及合理费用。
动机合理,时机存疑
金山办公于6月5日发布公告,拟以自有资金2.54亿元收购子公司网维31.98%的少数股东股权。公告显示,数科网维是OFD国家版式标准的核心技术方,全资控股可消除少数股东决策干扰,加速产品整合与国产替代,符合金山办公布局政务及行业文档市场的长期战略。
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8月,金山办公以自有资金1.50亿元从冠群股份手中购得数科网维37.52%的股份。2019年,数科网维营业收入为9692万元,净利润为3676万元。计算可知,数科网维100%股权估值约为4亿元,市盈率为10.90倍。
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数科网维营业收入为1.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0万元。据此计算,数科网维100%股权估值约为7.93亿元,市盈率约为20.34倍。
与2019年相比,数科网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了86.75%,净利润却只增长了6.37%,净利润率由37.83%降至21.55%,利润增长滞后于收入增长的同时,盈利能力也明显下降。
更为重要的是,在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数科网维100%股权估值由此前的4亿元增至7.94亿元,增幅为98.45%,公司市盈率也由10.90倍提高至20.34倍。
不仅如此,金山办公还与数科网维前股东冠群股份间存在著作权纠纷,冠群股份主张其与数科网维签署的《代理合作协议》授予其在金融、证券、保险、信托行业的独家销售权,指控金山办公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OFD软件构成侵权,并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1.5亿元及合理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冠群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冠群股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2月,冠群股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现已立案。依据《民事诉讼法》,再审立案门槛较高,需符合法定事由,若再审推翻此前判决,金山办公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及销售禁令,尤其在金融、保险等四大行业,这直接影响数科网维的业务收入及估值。
交易设计暗藏风险
据收购公告,此次收购附加了股权绑定条款,数科网维管理层王少康、刘丹及数科合创、共创一号、共创三号承诺在二级市场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购买金山办公股票,购买股票的资金合计不低于1.19亿元,约占此次收购对价的47%。
另外,上述股东自愿将其所购买的金山办公股票锁定五年,自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并分期解锁。在完成设定的年度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每年可解锁其持股的20%。若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则当期不予解锁,且所有未解锁股票的锁定期均自动顺延一年。
顺延最多可进行三次,若顺延期满仍未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金山办公无偿回购。如转让方在金山办公或数科网维任职期间离职,其所有未解锁股票同样由金山办公无偿回购。
上述交易条款设计意图绑定数科网维核心团队,但考核指标并不透明,收购公告中并未披露具体的考核指标。若转让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或核心人员离职,可能引发股票回购纠纷,增加管理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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