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李冰川 侯晓明 记者王迪)记者从南航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自2025年6月5日零时(含出票日期)起,南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成人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成人旅客每航段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相较于调整前降低了10元,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线均免收燃油附加费,婴儿免收。这是2025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第三次调整,为旅客带来更实惠的出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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