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徐莉 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时光荏苒,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已走过40余年岁月。 20世纪80年代初,法官前辈们意识到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性——他们不仅是罪犯,更是孩子,可塑性大,应该尽力地去挽救他们,帮助他们改造、回到正轨上来,因而提出了“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 保护好每一个孩子,就是前辈们最朴实的初心。他们常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地去做社会调查、判后回访,为的就是能够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更加有针对性地去帮助孩子。 1989年8月,长宁区法院与长宁区妇联携手创办了全国首个“为孩子父母学校”,如今,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从最初的“点状”授课逐步升级为“面状”的系统性支持;2009年,长宁区法院搭建起了心理干预机制,到现在,心理干预已融入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全流程;自2011年起,长宁区法院连续举办“青少年法治夏令营”“公众开放日”等品牌特色普法项目,为孩子们奉送一份份形式丰富多样、内容精彩纷呈的法治教育“套餐”…… 前辈们的实践做法已被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采纳。而我们的很多有益经验形成的机制性成果,也在上海市乃至全国少年法庭被广泛借鉴。 探索的脚步,不曾停歇。 2021年,长宁区法院成立了“青梓荟”探望场所,着力破除探望权履行障碍。同年6月,长宁区法院法官走进国际学校,开设了首堂英语法治课。 2023年4月,长宁区法院打造了“菁菁议事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专属的“协商议事”平台。孩子们从“课桌后”走向“台前”,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其中,一名初中生提出的立法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 2024年,长宁区法院打造了“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发源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孩子们都能全方位感受长宁区法院少年审判的探索和实践,走近法官、贴近法律,零距离、沉浸式感悟法律魅力、感受法治文化。 今年5月,“为孩子法治剧场”上线,这是长宁区法院普法宣传方式的又一次创新。该平台运用微视频等新媒体传播载体,聚焦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通过真实案例的场景演绎,结合法官的专业解读,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实践指引,精准触达未成年人内心。 作为新时代少年审判法官,我深深感受到,我们比以往有了更多能够真正帮助到孩子们的有效方式,用法治力量托起孩子的未来。 (作者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本报记者张昊整理)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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