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矿能源”)近日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选举流程,强化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该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且大股东持股超30%,或涉及独立董事选举时,将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细则,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将表决权集中投给单一候选人或分散使用,其票数计算公式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不可交叉使用。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票数,若首轮未达法定人数,需启动多轮投票或后续补选。
细则特别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需满足持股门槛(非独立董事3%、独立董事1%),且候选人需承诺资料真实并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资格并提出建议名单,确保程序合规。若选举出现票数相同或席位空缺,将触发二次投票或两个月内补选机制,以保证董事会成员不低于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
该制度实施后,将优化徐矿能源公司治理结构,平衡股东话语权,尤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市场分析认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有望提升企业透明度和决策公平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