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升高,市民聚餐饮酒逐渐增多。近日,一场巡回庭审在闵行区浦江镇勤劳村党群服务中心展开。闵行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对3起危险驾驶案出庭支持公诉。闵行区人大代表、闵行交警支队干警代表以及30多名居民旁听,见证法律对酒后驾车的严肃追责。
3起案件当庭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及量刑建议。这些真实案例给群众上了一堂“沉浸式”法治公开课,敲响安全警钟。
2025年2月19日深夜,张某某酒后驾车行至某下桥路段,遇民警设卡检查竟直接闯卡!警灯闪烁中,民警驱车将其截停。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9mg/mL。
“以为闯卡能躲过去,没想到反而罪加一等!”庭审中,张某某悔恨不已。检察官指出:“酒后驾车已属违法,暴力闯卡更涉嫌妨害公务,法律绝不会纵容任何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
“我就开了几百米,不算酒驾吧?”罗某某的侥幸心理,在2025年1月14日晚彻底破灭。当晚,代驾与罗某某因路线争执后停车离开,他竟自行驾车上路,行驶不足十分钟被民警截停,罗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46mg/mL,远超醉驾标准。检察官当庭释法:“启动车辆并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距离长短并非免责理由。”
2025年1月15日,顾某某酒后驾车在小区内碰撞他人车辆,却选择“停回车位后逃离”。警方循迹到其家中查获时,其血液酒精含量为0.96mg/mL,经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物损超1.1万元。
检察官强调:“如果仅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一般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但若存在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责或主责、肇事后逃逸等情形,仍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法槌落下,3起案件中,被告人虽情节各异,但均因“酒后驾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结束后,居民围着检察官追问,“只挪车几米算不算犯罪?”“叫了代驾但没到算不算紧急避险?”检察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法律知识,耐心为居民解答。
闵行检察院相关部门介绍,让社区群众亲历庭审,正是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推动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成为全民共识。
原标题:《就挪了下车,就开了几百米也算酒驾?看看这3起判决结果……》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鲁哲 通讯员 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