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6月3日上午,在“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许碧瑞介绍有关情况,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张玉梅出席并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状况位居全国前列
“9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3%,福州市、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第5位、第3位。”许碧瑞介绍,2024年,在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稳中有进、保持全国前列。
同时,福建的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77.1%;生态质量指数(EQI)75.06、稳定为优、同比提升0.04;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6年居全国首位;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0.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同比下降0.8分贝。
许碧瑞表示,福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第5年优秀,守护蓝天,出台《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百千”工程,加快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废气深度治理和小型燃煤锅炉转型、升级、退出;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落实“1+10+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污染源头管控。
目前,福建省已获国家命名5条美丽河湖、5个美丽海湾、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前列。
推进闽江大保护大治理
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也是福建的母亲河。25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持之以恒推进闽江大保护大治理,探索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道路。
“2024年,闽江全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优良水比例100%,Ⅰ-Ⅱ类优质水比例98%,闽江干流水质首次实现全部优质水,是全国独流入海大江大河中最好的。”许碧瑞说,在近期召开的“全面推动闽江、九龙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以最严格的制度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水环境污染整治,以最有效的措施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良、治理更加高效、群众更加满意。
在立法保障方面,福建省人大颁布《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在责任落实方面,推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取消闽江流域22个县市GDP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质量。在资金激励方面,每年安排超5亿元用于闽江流域生态补偿。
福建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闽江流域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排污许可监管,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重污染项目向流域上游转移,依法取消闽江上游5个化工园区认定资格,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保障饮水安全。
闽江流域上游地区注重源头保护,中游地区紧盯结构性污染问题,下游治山治城治水治海一体推进,河口推进湿地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出台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方案
福建省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度位居全国第二。近年来,沿海各地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与保护各项工作,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2.6%、首次超过90%,碧海银滩、清新福建的品牌更加鲜明靓丽。
“福建坚持科学谋划,出台实施‘1+7+N’美丽海湾建设方案(1、7、N分别指省级、市级和海湾的建设方案),并给予近3亿元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性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美丽海湾建设。”张玉梅介绍,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5个国家级美丽海湾和16个省级美丽海湾。
福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持续优化临海和海上产业布局。强化海上养殖规划引领,对于超规划养殖问题常抓不懈,积极推动海上养殖业向深远海拓展,截至2024年底累计清退超规划养殖3万公顷,改造传统渔排100万口、筏式养殖设施70万亩,有力促进海上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
张玉梅表示,福建坚持系统治理,强化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完成89.7%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入海沟渠“除黑”“消劣”完成率分别提升至95.8%、84.3%。
福建还将海洋垃圾治理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连续五年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动。据了解,福建投入1.87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推动各地组建32支专业“海上环卫”队伍。2024年全省重点岸段海洋垃圾密度比2020年下降70%以上,海洋垃圾治理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