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近日,省财政厅制发了《2025年全省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发布《辽宁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按照国家和省最新规定,相关清单删除了已不再延续的项目,更新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政策依据等内容。截至目前,我省公开的目录清单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68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0项,全部为国家设立项目,涉及公安、教育、自然资源、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多个执收部门。
据介绍,省财政厅还将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项目立项审批制度,清单之外不予设立项目;也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变化,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同时,严肃财经纪律,监督相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落实征收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公布的收费项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进行征收,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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