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在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方面,要求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若干措施》还特别提到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成长。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本质上是对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精准滴灌,其重点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据2025年2月数据,自2024年10月机制启动以来,各地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超过5000万户,授信超过10万亿元。进一步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将促进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滴灌。
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不仅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有利于企业资源整合、提升企业的潜在价值。有观点提出,在政策层面,各级政府应加快制定和落实更加明确有力的支持政策;在市场层面,企业自身更需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透明度,增强市场的信任度。
在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方面,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金融机构要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
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释放更多信贷资源;研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核销政策,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这一举措,将极大提升中小微的融资空间,但关键还是要做好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5年6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将正式施行。该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灵活质押融资业务,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来说是重大利好。
《若干措施》还提出,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落实今年印发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参考其他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经验,不断分散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如金融机构驻地督察、优质大企业参股风险捆绑、强化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或中介担保等。在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性方面,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性提供基础;发挥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全国“一张网”作用,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等。
笔者认为,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应建立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体系,甚至可以施行一企一策,实现融资的“精准滴灌”。相信随着《若干措施》逐步实施,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将迎来深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