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近日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强化其在公司治理、财务监督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作用。新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且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将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并享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特别职权。
制度要求独立董事每年提交述职报告,详细说明履职情况,包括参会次数、对关键事项的审议意见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内容。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履职所需费用。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持反对或弃权意见,公司须披露具体理由及依据。
此外,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须在30日内提议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辞职可能导致董事会不符合规定时,需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新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免责情形,如已勤勉履职但仍未能发现问题的,可免于行政处罚。
此次修订旨在提升广誉远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同时增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预计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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