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此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回购实施进展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情可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需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后续,维信诺将依据相关规则推进回购方案的实施,市场也将持续关注其回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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