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近日,东源县检察院联合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在万绿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河源市检察院、市直相关单位、县领导、库区各镇代表及东源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库区渔民代表以及游客代表等参加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及参与活动的代表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有序地站在放流槽前将鱼苗缓缓放入水中。透过清澈纯净的万绿湖水,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迅速游向水域深处,为万绿湖增添了勃勃生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部分增殖放流资金来源于东源县检察院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增殖放流鱼苗140万尾,鱼苗品种包含草鱼、鳙鱼、鲢鱼等净化水质的四大家鱼。
近年来,东源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在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并通过设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的方式,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下一步,东源县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依托“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新方式新方法,凝聚“检察+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合力,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力东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东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