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荔枝新闻
【#男子偷7本彩票中4310元被判盗窃# 法院:兑得奖金计入盗窃金额】苏州的徐某有购买彩票的喜好,平时经常到当地一家彩票店购买彩票。前段时间,彩票店老板发现店里少了一本刮刮乐彩票,查看监控发现被徐某夹带走了,于是报了警。徐某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先后4次偷走了7本刮刮乐,票面价值4200元,共刮出奖金4310元,他还特意选择了另一家彩票店进行兑换。法院审理认为,刮刮乐彩票属于一种有价支付凭证,兑得奖金4310元应计入盗窃金额。因此,法院认为,徐某共计盗窃财物8510元,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决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