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入系统集成新阶段的要求。其就解决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存在的边界不清、重复履约、多重获益等问题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表示。
市场化进程仍处起步阶段
《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在多地开展交易试点,有关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愈发成熟。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易主体和方式不丰富、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该有关负责人表示。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意见》围绕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例如,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等。
“加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顶层设计,在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时注重与相关的宏观管理制度相衔接,在健全市场化交易体系中注重增强系统性和协同性,实现不同市场之间良性互动、衔接配合,有利于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忠分析。
理顺地方与全国市场关系
《意见》要求,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
《意见》还提出,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加强试点经验总结,理顺地方市场与全国市场的关系,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我国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一般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不少地方都建立了区域性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王毅表示,《意见》提出理顺全国市场和地方市场的关系,这为未来形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配置效率奠定了基础。
李忠认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显性化、成本收益内部化,有效传递“资源有价、生态有价、环境有价”信号,有利于稳定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预期,引导资源环境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带动产学研用、产业链供应链等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