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仲莹报道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立法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战略,以及省委关于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共同建设国际口岸城市的总体安排,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托管区主要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和管理职权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决定》明确,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全域,包含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总面积约803平方公里(以下简称“托管区”)。托管区建设要坚持服务全局、兴边富民、权责清晰、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将托管区建设为经济活跃、功能完备、开放包容、生态优美、民族团结的现代化、国际化口岸城市。
《决定》支持托管区构建高水平开放新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有序安全高效便捷流动,推进通关便利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托管区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加强口岸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制定有利于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托管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合作区管委会可按照程序提出制定、修改或暂时调整、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合作区管委会可根据托管区发展需要,制定托管区发展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将建立健全省级推进托管区建设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处理托管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
《决定》要求,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强边固防、国际执法合作等联动协调机制,提升托管区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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