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称现场喝酒含量达标仍算醉驾# 】“如果喝了酒,开车遇到交警查酒驾,现场再喝几口交警就没辙了,因为他无法确认你开车时到底喝没喝酒。”网上这种说法靠谱吗?@扬子晚报 记者了解到,今天(5月3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案例,一起来看看看吧! 前不久凌晨时分,福建福州,交警开展酒驾夜查时,一辆小车意图强行闯卡,遂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而驾驶人赖某为逃避检查,竟从后备箱拿出一瓶白酒准备当场喝下以混淆视听。交警遂予以劝阻,不料赖某紧紧抱着酒瓶,最终趁交警不备还是喝了下去,然后理直气壮地狡辩:“反正我是下车喝的酒!”“你们把我拦下来我才喝的酒啊!”并以此为由拒不配合呼气检测。交警遂带其到医院采血,最终测得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6mg/100ml,属醉驾。日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决,赖某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悉,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抽取血样前再次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仍应认定为醉酒驾驶。 交警也就此提醒:酒后驾车遇交警检查,在呼气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检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呼气检测达到醉酒标准,但在血检前脱逃的,以呼气检测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司机遇上查酒驾当场喝下1瓶白酒# (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