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有消息称,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下称十五运会)开出重磅罚单。七人制男子足球比赛过程中,北京代表队足球运动员曹某某因恶意踢上海队球员,致使对方左腿骨折,被罚停赛6场,并限期离开佛山赛区。
5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十五运会执委会采访证实了这一消息。据悉,受此事牵连,北京代表队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受伤球员:要求赔偿所有损失
另据红星新闻,受伤球员蔡先生回应:他肯定是恶意的,太恶劣了!对于停赛6场的处罚,蔡先生表示,比赛都结束了,停赛6场,60场有什么关系。
蔡先生自述,伤势恢复要6-8个月,我(本来)每个周末都要参加当地和外地的比赛,受伤肯定有影响,现在的诉求就是他赔偿所有损失。
律师发声
5月30日,有律师就此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如果恶意伤人情节严重,相关球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针对此事的处罚决定显示,比赛过程中,“北京市代表队11号球员曹某某在明显无法掌控球的状态下,从背后故意使用过分力量踢上海市代表队一名队员左腿。”这一行为造成的后果是,“上海队球员左腿腓骨骨折。”
上述球场踢人事件被公开后,引起球迷关注。有球迷认为,腿骨骨折可能会对足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踢人球员除了要被赛事组严肃处理外,还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王宝波律师认为,足球运动本身对抗性较强,双方球员发生合理碰撞是允许以及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球员在比赛过程中,以伤害为目的故意踢对手,并最终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以公安机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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