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胡熠烨 李则名
本报讯 昨天,《湖州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全国首部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对落实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决定和省人大备案审查条例,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都起到了探路示范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杨旭锋说,此举是湖州试点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总结,为全省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备案审查是对规范性文件等通常所说的“红头文件”开展审查,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内容,督促制定机关修改调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无小事。乡镇街道的‘红头文件’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又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如有偏离,就会影响基层工作和政府公信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贤龙说。2022年末,湖州被省人大确定为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地市,着手围绕范围程序、标准方法、纠正方式等进行深入探索。
市司法局立法与政府法律事务处四级主任科员向谦在2023年3月底成为南浔区南浔镇人大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他先后对《南浔镇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南浔镇农村宅基地使用及管理指导意见》等多份“红头文件”提出修改建议。他认为,当前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人才缺乏、专业程度不够强、协同机制不够优等问题,要下好基层备案审查这盘“先手棋”,就必须通过立法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支持保障,突破瓶颈制约。
在充分总结梳理试点经验、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2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规定》不仅明确了备案说明、正式文本、起草说明等内容以及主动审查等5种审查方式,还系统梳理了乡镇街道“红头文件”高频易错点,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完善细化“合法性”审查重点,为乡镇街道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为细化的审查指引。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章国华说,湖州此举从设区市立法层面补齐了乡镇街道人大行使备案审查职能欠缺具体程序的短板,为精准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德清县舞阳街道办事处主任金鑫说,这些年,政府发布文件的过程严谨了不少,而备案审查正是帮助政府文件“排雷”,《规定》的施行将更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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