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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