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营报
中经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在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迎来重大政策助力。
日前,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深圳、上海等地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科技金融发展。
一系列新政直指科创企业“融资难”的痛点,推动银行业加速构建覆盖企业从初创、成长到成熟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业内人士指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与创新积分制等创新制度设计,正为金融机构敢贷、愿贷铺设“安全网”,一场以金融活水精准浇灌科技创新的变革浪潮已然开启。
信贷创新成焦点
科技金融领域正迎来一场自上而下的制度革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密集出台,形成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升级的强大合力。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一条清晰的改革路径正在延展。
在《政策举措》落地同期,深圳金融监管局刊发了《深圳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随后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聚焦强主体、补链条、改机制,推出了16条举措、共计39项任务的改革组合拳,着力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信贷支持成为政策工具箱的核心抓手。
如《政策举措》提出,“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中国银行(601988.SH)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举措》提出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一是使银行更加精准识别科技企业,精准定位金融需求;二是使银行科技金融专门机构提高服务效率,以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精准有效地提供支持;三是通过机制保障,优化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保障相关业务行稳致远。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加强对科技企业横向和纵向战略性并购交易的贷款支持。《若干意见》中提出,将科技服务业企业纳入“沪科专贷”“沪科专贴”支持范围,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提高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履约贷”保费补贴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
长期困扰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的三大难点正在被系统性破解。
叶怀斌总结道,此前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的难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科技型的贷款支持,要与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相匹配、与企业现金流期限相匹配。二是对普惠小微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触达性并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对资金成本的接受度。三是对专精特新制造业的支持,要精准识别其金融需求,创新信用增信方式。
“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的导向下,政策层面已扩大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再贷款等措施,也在考核方面对银行尽职免责等有考量,银行也探索科创企业专属评估体系、投贷联动方案、知识产权质押贷产品等,应用范围会逐步扩大。”苏商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杜鹃说。
叶怀斌指出,当前,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等已经较为有效地解决了科技企业信贷资金与现金流不相匹配的问题。同时,银行业大力推进减费让利,推出线上普惠金融产品,降低了普惠小制造业的信贷成本,提升了金融服务对普惠小微企业的覆盖度。在支持专精特新等具有核心技术的制造业企业方面,银行业推出了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大力推行投贷联动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满足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需求。未来随着《政策举措》的出台,将进一步从产品创新、专营机构、约束激励等方面提升对科创企业的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就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科技金融产品供给体系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业服务。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
银行重构评估体系
科创企业融资之困,根植于其独特基因。
“科创企业尤其是科创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技术研发投入大、风险高、市场不确定性强的问题,再加上轻资产的经营特点,与银行传统授信模式存在天然矛盾。”杜鹃道出行业痛点。
“科技型企业在发展初期,需要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才能够安心投入到长周期的研发中。”深圳市欣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邵羲晖坦言,受限于缺乏传统贷款业务所需的良好经济基础和抵押担保条件,以前在与银行合作中,通常需要房产抵押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才能获得授信,且授信金额难以满足大幅增加的订单需求,初创期融资不充分、“不解渴”。
破局之道在于重构风险评估逻辑。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认为,科技创新内在的高风险性是制约金融机构加大科技投入的核心因素。《政策举措》针对性地构建了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和创新评价体系,形成了科技金融的“安全网”与“导航仪”。
曾刚指出,在风险分担方面,《政策举措》鼓励发展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缓释工具,明确政府在高风险、前沿科技创新中的风险分担责任。鼓励建立科技金融风险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为金融机构开展创新业务提供制度保障。这些风险分担机制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顾虑,增强其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创新积分制是《政策举措》中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建立科学、动态、多维度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将企业创新表现与金融支持自动挂钩。创新积分可以作为金融机构评估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参考,也可以作为政府提供财税支持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既可以解决金融机构难以识别和评价科技创新的问题,又可以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真正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实现“以创新论英雄、以创新配资源”的资源配置新逻辑。
此外,《行动方案》亦提出,支持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金融管理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保险共保体。
显而易见的是,银行业正在打破陈规,聚焦科技企业“专业要求高、阶段差异大、高风险高回报”的金融需求。
如在国有银行中,邮储银行(601658.SH)结合科技型企业金融需求特点,以“专业机构人员+专业服务体系+‘看未来’评价模型”为抓手,持续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打造科技金融生力军。在全国重点区域,邮储银行成立99家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专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中小银行对科创企业的风险识别亦有所探索。如在构建科创能力综合评价体系方面,郑州银行(002936.SZ)制定了《科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为科创企业识别和评价提供“衡量尺”。
在杜娟看来,科创企业高风险属性与银行低风险偏好的根本矛盾,需依赖制度性突破。比如,可以针对科创企业特点,更多从人才、知识产权、产品等方面评估企业质量,提升科技金融风控能力。
杜娟认为,为了更好地落地科技金融,下一步银行不仅要创新风险评估模式,还要从多方面发力。具体来看,一是要争取政策支持,创新匹配科技金融的产品服务。科创企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特性与股权投资模式更为匹配,但银行股权投资占用风险资本高,开展起来压力大,国家已扩大AIC试点,但纳入的银行数量有限,未来银行可更多地争取类似政策支持。二是优化内部机制安排,如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根据科技金融实际做个性化安排。三是强化产品服务创新,一方面创新包括投贷联动在内的适应科创企业资金需求的产品,一方面是基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更丰富的综合产品服务,如上市、法务、人力、财务等领域。四是注重人才培养,培养更多懂科技、懂创新、懂金融的交叉人才,提升服务科技金融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