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于近日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建议稿,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强化财务信息审核与内部控制监督。此次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确保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修订稿,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需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体系,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此外,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等重大事项拥有前置审议权,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决策。
修订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需亲自参会或书面委托其他委员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审计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承担专业支持与综合服务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意见。
此次修订将于2025年5月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新规通过细化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与合规性,有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并提升治理水平。上汽集团表示,修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是公司优化治理架构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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