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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2025-2027年)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研究细化19条举措,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工作举措》指出,要围绕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指导各地分级分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法律服务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应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工作举措》明确,2025年要聚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及法律援助行业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存在问题多的领域和问题,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2026年要重点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指导各行业协会完善惩戒规则,加快推动案卷文书等标准化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2027年要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融合共享、纵横贯通、高效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举措》要求,要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实行“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制度、通报公示制度和“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断健全法律服务监管体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和公正。(记者 马超 王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