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发布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何某某抢夺案“是其中之一。
2024年4月,17岁少年何某某受网络不良信息诱导,出于寻求刺激心理,在马路上抢夺路人2部手机。案发后,何某某主动投案,退赔财物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经审查,何某某是在校生,具有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较小,2024年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委托某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选派两名司法社工开展动态社会调查,重点围绕何某某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和动态评估,为案件办理提供参考依据。
司法社工通过实地走访何某某家庭、就读学校,通过面谈、心理测试、家庭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成长轨迹、性格特征,分析评估何某某的犯罪诱因与风险因素。调查发现,何某某作案时为高三学生,无前科劣迹,还有一个弟弟小学在读,父亲、奶奶的相继离世对其影响巨大,加上母亲为维持生计早出晚归无暇管教,其情感支持系统薄弱,性格逐渐孤僻,成绩一落千丈。
考虑到何某某系自首,再犯风险较低,检察机关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并由司法社工提供跟进服务,设定跟进频次,运用倾听、同感、澄清等方式继续多方了解其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动态评估何某某回归社会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
同时,针对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何某某犯罪诱因,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者、心理咨询师等,从心理矫治疏导、家庭监护强化等维度共同加强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持续调查跟进,注重心理疏导和亲子关系修复,何某某与母亲的亲子交流模式矫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校期间也表现良好,成绩稳定。
2025年4月29日,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何某某已经通过提前批单招考试,被某职业大专院校录取,开启新的人生。
此外,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建立柳州市全链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方案》,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到辅助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各环节,提供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等服务。依托数字管理系统,自动检测监督社会工作服务个案记录和情况,智能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司法社工团队管理。方案实施以来,司法社工为司法办案提供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共开展1761件家事回访,为337人提供社会调查服务、为204人提供合适成年人服务、为270人提供观护帮教服务。近年来,柳州市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下降趋势。
最高检指出,社会调查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作案的主观、客观原因,为涉罪个体司法处遇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检察机关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社会调查,多维度调查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动态跟进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情况,从而实现对症下药,为后续精准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乃至畅通回归社会通道打下坚实基础,让案件办理更有“温度”。
同时,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完善社会调查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制度等,助力构建高质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