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30日丨中国碳中和(01372.HK)发布公告,于2025年5月30日,公司与认购人(绿色证劵及绿色资产的统称)签订了和解与抵销协议,根据该协议,认购人同意以债务为代价认购可换股债券,而公司同意向认购人发行可换股债券以抵销债务。根据和解与抵销协议,于2025年5月30日,公司与认购人签订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地同意认购,且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5766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以偿付债务。
按换股价0.28港元(可调整)的可换股债券享有转换为换转股份的转换权。假设公司现有股权没有其他变动,以每股0.28港元的换股价全数转换可换股债券时,将发行最多2.06亿股转换股份,占(i)约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2.03%;(ii)及经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扩大后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4.26%。发行可换股债券是为了全额抵销债务。因此,公司不会从发行可换股债券中获得任何收益。
公司已考虑其他集资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融资、配售新股份及供股。具体来说,由于公司的借款能力有限和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收紧,债务融资变得越来越困难。同样,配售新股也不可行,因为这可能会导致现有股东的股份大量稀释,并且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可能面临投资者投资兴趣所限的问题。供股虽然理论上是可行的,但需要大量的准备时间,涉及更高的行政成本,也不能保证全额认购,从而带来额外的不确定性。在综合考虑当前市场融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融资管道的不确定性后,董事会认为发行可换股债券是一个相对更可行且更具确定性的方式,同时也是目前更具成本效益和效率的清偿债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