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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潘永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徐宏斌先生、潘永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杨建平先生提名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信息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附件:
简历
1、刘志庆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国营无锡市水泥厂会计,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梦阳药业(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梦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刘志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庆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志庆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刘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江苏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浩信国际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项目经理,常熟天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熟分所负责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负责人,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刘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