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今天(30日)上午,市检察院在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暨“沪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发布活动,打造统领全市三级检察院20个子品牌的未检工作品牌矩阵。
检察机关还将开启为期一年的“沪未来”品牌推进年行动,启动五大“成长”计划,即:“正面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计划、“温暖成长”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计划、“共助成长”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升级计划、“护卫成长”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计划、“法润成长”品牌培树与普法教育计划。
利用大数据解救来沪被拐儿童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探索创建的合适保证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从业限制等多项制度机制,被写入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3年8月初,祝某某为了牟利,将一名未成年人从广东拐骗到上海。还没等他们到达上海,祝某某就在火车上被民警查获。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祝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成功办理的背后,是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铁路公安首创的“可疑被拐儿童乘车信息情报研判共享机制”,双方依托大数据模型搭建可疑被拐儿童来沪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立两年来,陆续发现并办理一批拐骗儿童等案件,解救数名来沪被拐儿童。
此外,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取证过程造成二次伤害,早在2014年,奉贤区检察院就率先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制度。经过十余年发展,如今已成为涉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监督保护中心,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统一办理“四大检察”业务
1986年6月,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诞生。近40年过去,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从仅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到如今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实行“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
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以心理咨询的名义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除了依法对被告人孙某某提起公诉外,还注意到孙某某只有高中文化,此前从事的是厨师、物流等行业,仅参加过短期社会培训,未取得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违规挂靠,假借其他单位名义加入行业协会。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心理咨询机构虚假宣传、涉未成年人心理行业自律有待加强等情况,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过调查,闵行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多份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责令涉案心理机构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相关部门排摸了全区心理咨询机构,并开展专项监督,公布机构名单。行业协会将涉案机构除名,并加强了日常管理和行业监督。
在案发前,孙某某已为14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每小时收费高达1200元。检察官逐一联系得知,其中3名未成年人接受心理咨询后出现更为严重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问题,不知如何维权。后检察机关决定依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法院另行判决孙某某退还并赔偿相关费用。
近年来上海商业心理咨询服务快速发展,相关机构已有3000多家,但是存在从业资格审查及管理、自律管理和行业建设亟待加强,未成年人维权困难等问题。这些情况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分别向全国两会提交了相关议案和提案,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协同治理校园欺凌等事件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各级妇联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对2537名失职监护人进行督促监护和教育指导。松江区检察院建立了“检”“社”“家”三位一体新型家庭教育指导体系,聘任一批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首创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化办理机制,共开展个案指导43次,团体辅导活动10余次。
检察机关还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建检校问诊、控辍保学等机制,出版防控学生欺凌专业书籍,选派671名检察官担任761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金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公安等5家单位联合出台《金山区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协同参与治理相关欺凌事件。
此外,上海检察机关会同共青团等单位制定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上海地方标准,会同民政部门推动检察官兼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法治副站长全覆盖,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协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格局。
原标题:《被拐骗的儿童、被欺凌的学生...当未成年人遭遇侵害时,他们出手了》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