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消委会经过调查发现,10家代驾平台存在代驾服务协议霸王条款较多、代驾服务保险处于真空地带、代驾平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专家建议,代驾行业的服务标准和监管细则应当尽快完善。(据5月27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使用格式条款的,不得出现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代驾平台在服务协议中单方免除自身对交通事故与服务质量的兜底责任,这一“甩锅”做法显然与法律法规的规制相悖。法律冲突背后,折射出部分代驾平台将商业利益凌驾于法律义务之上的畸形逻辑。
代驾行业无明确主管部门、无统一准入标准、无服务规范体系,这让平台找到了转嫁责任的制度漏洞。代驾司机资质审核流于形式,既无强制性驾驶技能认证,也缺乏安全驾驶培训机制,导致服务质量差强人意;代驾保险体系缺位,平台购买的“代驾责任险”仅覆盖因司机过失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仅覆盖车辆损失,而车内财物保障成为保险盲区,实质是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购买的自有车险。代驾行业的制度真空触目惊心,亟须通过地方先行先试进行填补与校正。例如,可参照网约车管理模式,明确交通运输部门为主管部门,制定代驾司机从业资格认证、服务纠纷先行赔付、全场景代驾责任险等强制性标准,并通过行业协会制定服务响应时效、收费公示等团体标准,为随后全国性立法立规积累制度经验。
消费者对代驾行业规范化的由衷期待,源于其日益重要的社会价值。但代驾领域的诸多市场乱象侵蚀了消费者信任,制约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相较于代驾收费透明度、事故理赔便捷度等令人诟病之处,消费者更在意代驾平台能否建立权责对等的代驾服务协议——当网络平台通过算法服务获取商业利益后,理应承担起与这种技术控制力相匹配的管理责任,而不是以显失偏颇的格式条款筑起免责高墙。
破解代驾平台的服务困局,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格式合同的备案审查,建立代驾服务黑名单制度;司法机构可通过典型案例裁判,明确平台对代驾司机的选任监督义务;消费者组织可推动建立代驾服务消费评价机制,倒逼平台提升服务质量。需要警醒的是,代驾平台只有将消费者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权的保障置于商业逻辑之上,重构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和公平透明规范的服务协议,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可信赖的智慧出行模式。(徐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