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胡琳法官带队赴宝鸡市,依托今年3月签署的《陕西省城区基层法院执行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作框架协议》),在陈仓区、金台区法院协同配合下,一天之内成功化解2起案件。
此前,未央法院依法评估拍卖的一处不动产因无人竞买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但被执行人长期占据房屋拒不搬离。面对执行阻力,胡琳法官团队提前依据《协作框架协议》向陈仓法院发出协助请求,并于约定日期上午10时抵达现场。两院干警协同制定“风险评估+现场警戒+应急处突”预案,并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对涉案房屋内物品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下午胡琳法官团队转战金台法院,对一起探望权纠纷展开“联合诊疗”。本案中,申请执行人A某(父亲)因离婚后长期未能探视孩子,情绪激动;被执行人B某(母亲)以孩子年幼为由拒绝配合。依据《协作框架协议》相关内容,金台法院提供调解室并协助胡琳法官团队开展了长达2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说服B某同意A某当日带孩子外出见面,双方还就今后每月的探视时间、地点及接送方式等进行了确认。
此次行动是《协作框架协议》落地后的一次成功实战检验。参与行动的宝鸡法院干警表示:“异地执行最怕‘单打独斗’,协作机制让兄弟法院成为最强后盾。”未央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贺诚对此表示:“从‘各自为战’到‘协同作战’,协作机制让异地执行不再‘山高路远’!我们会继续深入推进《协作框架协议》实体化运行,努力为破解执行难题提质增效,走好服务保障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未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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