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方长龙上市首年业绩变脸,保荐券商已被证监会出具罚单。2024年北方长龙业绩大幅续亏,公司员工大批减少,存货则大量滞留在半成品阶段。
来源:摄图网上市当年扣非净利润亏损,次年亏损额翻倍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北方长龙;证券代码:301357.SZ)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军用装备非金属复合材料业务,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等。
公司作为较早进入军用车辆非金属复合材料配套装备细分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耕耘与积累,形成了现有的业务规模与较强的客户黏性,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口碑。此外,2021年7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9月,公司通过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审。但公司业绩表现却不尽理想。
2024年北方长龙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同比减少20.13%;实现净利润-1089万元,同比减少194.36%;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595.17万元,同比增亏124.33%。
公司于2023年4月登陆创业板,此前,经三轮问询,公司因无客观权威的依据用以说明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行业先行地位,故在招股书中删除“国内先进水平”“行业先行地位”等类似表述。
上市首年,北方长龙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同比下降46.09%;实现归属净利润1154.07万元,较2022年同期8019.59万元减少85.61%;扣非后归属净利润亏损711.08万元,较2022年同期7797.68万元减少109.12%。
2025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杨伟然、赵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广发证券保荐的北方长龙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对保代杨伟然、赵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除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外,北方长龙方面也因业绩预告变脸而收罚单。
2024年6月,北方长龙业绩预告披露的2023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下限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61.53%,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实控人陈跃、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孟海峰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存货“挤”在半成品阶段,员工减少1/4
2024年自北方长龙领取薪酬的员工总人数达322人,但2024年末在职员工数量仅211人。对比2023年,自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总人数为297人,期末在职员工数量为282人,两指标差异不大。
对比这两年的期末员工人数,员工减少了71人,占2023年末员工人数的25%。其中生产人员从177人减少到115人,是公司减员的主要工种。
反映在存货方面,公司存货似乎堆积在半成品环节,没有向产成品环节推进。2024年末,北方长龙半成品、产成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558.12万元、161.7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56.9%、同比减少71.2%,存货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存货跌价准备方面,有别于2023年,北方长龙2024年开始对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通常是销售承压的表现之一。此外,北方长龙仍未选择对半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某种程度上,存货若大多“滞留”在半成品环节,也可减少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除存货外,北方长龙还有多处信息披露也令人疑惑。
例如年报“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处称,2024年审计费用为85万元,但“管理费用”处显示,审计费仅76.13万元。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营业外收入除罚款收入外,其他为3113.07元,但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该项已达533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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