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磊子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
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于今年2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后,国内发布的首个承接方案。
《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方案》提到,鼓励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也可聚合后参与市场。未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未聚合的项目,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市场交易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关于现货市场申报价格,《方案》提出,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下限暂定-0.05元/千瓦时。
对于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方案》提出,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带补贴集中式风电、带补贴集中式光伏、风电供热试点项目、风电特许权项目分别按照380小时、420小时、760小时、720小时对应的电量安排。纳入机制的电量机制电价为蒙东煤电基准价(0.3035元/千瓦时)。
针对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方案》提出,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
《方案》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退出规则上指出,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以自主向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申请退出部分或全部纳入机制的电量,自行参加市场。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后,国网蒙东电力公司组织做好审核退出,并提前告知企业。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以下是《方案》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