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公益记者杨蝶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益慈善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以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为幌子,或自我包装成“合法社会组织”,或冒充合法社会组织下属机构,有的甚至从事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破坏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更污染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近日,民政部公布了8起公益慈善领域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此次公布的案例包括“中国慈善联合会东平服务站”(又称“中国慈善联合会东平慈善公益”)案、“长泰区慈善会”案、“中华志愿者协会溆浦服务站”案、“辽宁营口爱心志愿者协会”案、“莆田市消费者协会”案、“东望志愿者涪陵服务队”案、“杨柳助学基金会”案、“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案等8起案件。上述非法社会组织冒用、“碰瓷”合法登记社会组织名称,违规编造“国字头”名号,骗取公众信任,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2月至10月,各事涉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组织依法处置,予以取缔、责令解散,并关闭有关网页,消除不良影响。
其中,在“长泰区慈善会”案中,该非法社会组织故意“碰瓷”合法登记的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名称与后者极为相近,让公众误以为其是漳州市长泰区慈善总会的简称,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其在某场所悬挂“长泰区慈善会”牌匾,并设置了“功德箱”,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捐款捐物,破坏了公益慈善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4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民政局联合公安、民宗等部门依法处置,责令解散“长泰区慈善会”,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中华志愿者协会溆浦服务站”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华志愿者协会名义,擅自以该协会地方代表机构命名并对外开展活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其对内设有站长、秘书长、顾问,并设置所谓“助学”“助康”“助法”“助残”“助贫”“助农”岗位各一人;对外打着“公益慈善”旗号,以“乡村振兴惠民招生”的幌子,虚构所谓助学项目,宣称“读5年(大专)、读7年(本科),家里只交5000元,毕业分配工作”,意图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7月,湖南省溆浦县民政局依法处置,责令解散“中华志愿者协会溆浦服务站”,消除不良影响。
“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非法社会组织违规编造“国字头”名号,并刻意使用“应急救援”“忠诚卫士”等热点词组,以此冒充公益组织、骗取公众信任。该组织租用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内部设置产业部、应急救援部等多个部门,并设有总队长、秘书长等多个职位,组建“忠诚卫士浙江总队大群”、“忠诚卫士浙江总队筹建领导小组”等9个网络群组作为互相联系的平台,并在“总队”之下筹备组建市级支队,意图发展更多人员加入该组织,存在较大的社会稳定风险。2024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依法处置,责令解散“中国忠诚卫士应急救援中心浙江总队”,消除不良影响。
民政部方面还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等平台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可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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