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末
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点,部署开展一系列纠治“四风”的明察暗访,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连日来,各地集中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广大党员干部尤须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近年来,在高压态势之下,违规吃喝等问题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不过,从通报的案例来看,明面上顶风作案的少了,打着人情往来旗号“揩油”者仍然存在。比如,在私营企业主的四合院、别墅内接受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孩子婚礼,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公开不吃暗地吃,巧妙包装变相吃,不吃公款吃老板,凡此种种显然与纪律要求背道而驰,触碰了底线红线。
关于如何界定“违规吃喝”,舆论场上一直讨论颇多。有人认为,中国社会历来重视人情,吃吃饭、喝喝酒联络下感情无伤大雅。这话放在一般情景里或许没错,但用在党员干部身上就不合适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无论宴请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就一概不能接受。也就是说,党员干部有正常私人交往的权利,但前提是要守住“不影响公务”“不利益输送”的底线。
从过往诸多案例中不难发现,宴请人员中若是有下属、下级单位、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等,觥筹交错间往往就有请托办事、利益勾兑,更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隐秘链条。还有一些行贿人以“朋友交往”为名,对领导干部行“围猎”之实——起初或许没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是先来一番“感情投资”,以便将来能“支出兑现”。这些前车之鉴都说明,小事小节绝非细枝末节,稍有放松就可能成为决堤溃坝的“蚁穴”。
依托各种“饭局”“礼物”拉关系、谋私利,透支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更应当以此为契机,再拧一拧自己的“总开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待下属、下级单位、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应当明晰权力界限,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相关部门也要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肃查处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向全党全社会持续传递鲜明信号。
《贤奕编·警喻》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猎人在山脚摆放美酒为饵,一群猩猩明知有圈套却经不起诱惑,从“少尝一点”到一发不可收,以至酩酊大醉、束手被擒。从“一顿饭一瓶酒”入手,遏制歪风邪气,夯实作风建设,这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也是对政治生态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