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5月29日讯 “领红包!速进!手慢无!”微信群里每天都有人发红包,金额不定、频次不低,有时一天能抢到两三千元,少的时候也有几百元。不到一个月,邵阳男子唐某便小赚了一笔。
5月29日,记者从邵阳新邵县公安局获悉,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警方提醒,警惕网络诈骗新套路。
男子添加一陌生网友QQ账号抢红包
今年4月,唐某无业赋闲之际,添加了一名陌生网友的QQ账号。对方告知他有轻松赚钱的门路,只需在微信群里抢红包,然后将抢到的红包金额汇至指定账户,便可按照2%的比例获得“提成”。
唐某进入的微信群每天都有人发红包,金额不定,频次颇高,有时一天能抢到两三千元,少的时候也有几百元。不到一个月,唐某便小赚了一笔。然而,唐某抢的“红包”实际是涉嫌电信诈骗的违法所得,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他。规劝与教育下,唐某最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小心“红包返利”陷阱
新邵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教导员李超介绍,犯罪分子打着“发红包”的幌子,通过多次、多层转账,拆分诈骗款项,模糊钱款去向,干扰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增加被害人“挽损”难度,本质上仍是一种“洗白”手段,而参与其中的人员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违法犯罪行为。
邵阳警方提醒,切勿轻信“红包返利”“跑分兼职”等话术,任何要求“先收红包再转账”“多倍返利”的操作均涉嫌洗钱,其本质是为犯罪资金“洗白”。微信红包本是便利生活的工具,大家应提高警惕,守住法律底线。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毅 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