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维 “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已步入关键窗口期和黄金机遇期,构建专业、公正、高效、安全的争议解决新高地,对航空航天产业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5月22日于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的“2025航空航天产业仲裁大会”上说。 据介绍,此次大会由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作为国内首次覆盖航天、航空与低空全空域争议解决的重要研讨论坛,此次大会开启了航空航天产业法治建设的全新篇章,兼具历史突破性与时代前瞻性。 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快速发展,必然伴生着行业纠纷增多。“以贸仲的案件数据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贸仲裁决库,近年来贸仲受理了402件涉航空航天争议案件,争议金额总计人民币119.65亿元,个案平均争议金额达2969万元;其中,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107个,包括29个1亿元以上的案件和1个10亿元以上的案件。”王承杰介绍说。 这些案件具有鲜明的航空航天行业特征:一是重大复杂性。例如,从主体上看,有58个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特别是涉及国内外航空航天大型领军企业;从交易结构上看,55个案件涉及多份合同;从程序协同上看,部分管辖权争议涉及与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并行处理。二是系统交叉性。贸仲现有航空航天争议案涵盖了本行业全链条、各领域争议,又与建设工程、货物买卖以及金融保险等行业存在广泛交叉,包含了贸仲买卖合同、建筑工程、金融、公司/企业治理、服务合同、租赁、委托合同、知识产权等9大类案件类型。三是鲜明国际性。贸仲航空航天案件中涉外案件约占三分之一,当事人覆盖了亚洲、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的3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加拿大等国法律和《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等航空领域的重要国际条约得到适用,英文成为仲裁语言之一。四是前沿专业性。贸仲航空航天案件的程序前沿实践填补国内空白,在一起争议金额近1亿元的飞机融资租赁案件中,第三方资助首次在国内得到应用,且在司法审查层面首次确认第三方资助仲裁的合法性;同时,贸仲航空航天案件的实体裁判凸显专业尖端特征。 航空航天产业的战略关键意义,决定了有必要建立专业、公正、高效、安全的航空航天争议解决新高地。“贸仲作为中国首家涉外仲裁机构,有经验、有实力、有责任为航空航天产业提供国际一流的争议解决服务保障。”王承杰表示。 据了解,贸仲明年即将迎来成立70周年。成立至今,贸仲审理了以国际商事争议为主的仲裁案件7万余件,当事人涉及166个国家和地区。近5年来,贸仲每年受案数量、争议金额、涉及国别数在主要国际仲裁机构中稳居前三。贸仲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承认和执行。贸仲代表中国仲裁在全球取得了广泛的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2021年,贸仲被业界权威的《国际仲裁调查报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2025年,贸仲仲裁规则与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并列获评全球前五最受青睐仲裁规则之一,成为中国内地唯一一家同时入选全球前五大最受欢迎的仲裁机构以及全球前五最受青睐仲裁规则的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