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董事会近日提名于永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提名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公告披露,于永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公告显示,于永生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滨江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此外,于永生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公开谴责,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履职所需的工作经验。
此次提名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当选,于永生将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滨江集团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此次提名旨在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
根据公告,于永生承诺确保履职独立性,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将及时辞任。滨江集团董事会表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有助于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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