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经检查发现,墨竹工卡县一家诊所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墨竹工卡县卫健委依法对该机构作出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罚款10000元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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